退税政策变化及应对
2012-07-27 22:39
7-25 晚上20点~21点,福步外贸论坛邀请到潍坊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孟凡华 女士就8/1出口退税政策的改变解答网友的问题。
按照福步论坛自己的说法:福步有幸邀请到官方背景的专业人士为大家就8/1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答疑。
以下是外贸人就这次问答的总结,感谢福步;
问:取消核销单,还需要单号吗?
自2012年8月1日起,外汇局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不再出具核销单。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以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录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时,对8月1日以后出口的货物,不用再录入收汇核销单号码。
问:对于我们这种买单出口的 有什么影响么?
买单出口的定义其实就是简单的一句话:“没有出口权的企业买别人的核销单, 以别的进出口公司的名义出口”。 买“单”主要就是指核销单。而提供买单出口服务的公司。提供给客人的必须是除了核销单之外,还包括与其核销单抬头一致且盖有章的报关单、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存仓委托书等…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7条第7项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口货物劳务视同内销货物征收增值税。
- 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退(免)税凭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境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 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
- 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
- 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的。
- 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退税风险之一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 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
您说的“买单出口”属于财税[2012]39号第7条第7项内容,因此视同内销货物征收增值税。
问:放宽了出口退税申报期限,这个算利好吧, 至少有四个月了
当然对出口企业很有利了,原先90天申报不上,需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现在只要是在出口之日起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申报期内进行退税申报就不晚,而且即使在次年4月30日前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未申报实行出口免税。
问:我们是工厂,好像也是要买增值税的,我们是做挖掘机底盘件的,我们的退税率会发生变化吗?
目前出口退税率没有变化。
问:我在潍坊,执行出口退税政策全国都一样吗?
全国执行出口退税政策都是相同的。
问:我们公司没有进出口权限,现在纠结要不要办理出口经营权?
-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或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实行出口退税。
- 未办理进出口经营权,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或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实行出口退税。
-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或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实行出口退税。
- 未办理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和个人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或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实行出口免税。
问:我公司是一外贸公司,原料从国外进口,办理手册,委托生产企业做进料加工贸易,生产企业给我公司开具加工费增值税发票,请问我公司这种情况在以上新政策的调正范围内吗?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文件第4条第5项规定,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委托加工出口货物需要将原材料出售给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企业加工出成品后,给外贸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申报出口退税的凭证,但是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您属于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委托出口,不需将进口原材料出售给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加工出成品后,只需给外贸企业开具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申报出口退税的凭证。
问:未办理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和个人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或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实行出口免税。这一点通俗的讲 是不是走外贸代理出口 实行出口免税 没有退税?没有退税的话 还不如以前的买单 但是专家说日后“买单” 按内销处理 征收增值税 按多少税点征收呢?谢谢。
通俗地说,生产加工企业不管是否有进出口经营权,自营出口也好,代理出口也好,只要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要不是出口取消退税率的货物,出口都予办理退税。商贸型企业呢?商贸型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不管是自营出口还是代理出口,只要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要不是出口取消退税率的货物,出口都予办理退税。但是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和个人,代理出口,出口是不退税的,实行免税。
概括一下,其实是只有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和个人,代理出口,出口是不退税的,实行免税。其他企业只要是一般纳税人,出口就可以退税。
问: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产品在国家政策里面,没有出口退税的,这次改革对我们企业有什么影响吗?我们是生产出口型企业!急等专家!
您说的是取消退税率的产品吗?如果是出口取消退税率的产品,除了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实行出口免税外,其余都是出口不仅不退税,也不免税,而是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
问:老师,企业没有进出口经营权怎么出口,又怎么能退税呢?仅仅取消核销单就可以吗?谢谢!
1.如果您是生产加工企业,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和商贸型企业代理出口,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具体申、报出口退税手续:您需和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代理出口企业)签订代理出口企业协议,付给代理出口企业代理费。您凭代理出口协议和代理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资格认定表等资料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代理出口企业给您代理报关出口,报关单上的名称是代理出口企业的名称,然后由代理出口企业给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证明,最后代理出口企业给您代理出口证明、报关单等,您持代理出口证明、报关单等纸质资料及电子申报数据去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2.如果您是商贸型企业,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也需和上述生产加工企业一样,办理上述手续,但您出口实行免税,不退税。
问:我说的意思是我们生产的产品现在出口没有退税的,一直没有退税,但是这次改革主要是退税方面的,那我们核销改革后会对我们企业有什么影响?还有就是以后预收货款登记的老的系统还用吗?
核销改革后,您核销手续简化了,预收货款登记的老的系统是否还用,请您咨询外汇管理局。
问:出口免税免的是全部的17%还是哪一部分。 是不是在单据上注明是免税方式直接出去了,并且不需要提供增值税发票,还是怎么操作。
未办理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型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实行免税,是指免征出口额的销项税额,而出口所耗用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委托方即未办理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型企业应在货物劳务免税业务发生的次月(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为次季度)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凭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给代理出口企业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
问:通过代理出口,由于出口的产品没有退税,所以每次代理公司都会增收相应的增值税,也就是出口产品0退税相当于内销,那么目前这个新政策。。。是否意味着个人通过代理公司出口,刚好碰上这个0退税的产品,是不是就是实行免税,也就是不需要再当做内销那样额外增收一部分税收了。。。
通过代理出口的货物,如果属于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除了来料加工贸易实行出口免税外,还是要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
问:以后个人还可以通过货代走货不 ?
还可以通过货代走货,但需要签订委托合同。
问:如果取消了核销单,难道凭原先的一整套报关资料就可以了,不用增加其他资料?那原先客人需要寄快件给的报关单和委托书以及客人自己做报关资料,毕竟我们也给了单证章的,那这样不是在我们未知的前提下客人也可以用我们名义去出口了吗?这样变成我们正规企业被万一别有用心的人可以出口了,我们风险太大了呀
取消了核销单,只需不用附送出口收汇核销单办理出口退税了,原来别的出口退税申报资料还是要附送的。
问:对没有出口权的工厂有什么影响啊?
出口退税新政策对没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加工企业即工厂没有什么影响,没有出口经营权的工厂委托代理出口,只要是一般纳税人实行出口退税。
问:我们公司是通过代理公司出口的,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吗?那个政策就看懂了退税时间上的放宽。
生产加工企业通过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是一般纳税人,出口可退税。
商贸企业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出口经营权的,通过有出口经营的企业代理出口,是一般纳税人,出口可退税。
另一种是没有出口经营权的,通过有出口经营的企业代理出口,不管是否一般纳税人,出口实行免税。